- 2026-04 30 绍兴理工学院转学管理办法(试行) 为规范我校转学工作,维护教育公平、公正,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一、学生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有以下情况的,可以申请转学。(一)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能在原校学习,但尚能在其它高校学习的;(二)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2026-04 30 绍兴理工学院转专业(类)管理办法(试行) 为落实“以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尊重学生专业选择自主权,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绍兴理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制定本办法。一、工作原则(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二)坚持尊重学生意愿与优化教学资源相结合原则。二、组织机构学校转专业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具体职责为:审核各二级学院转专业实施方案(...
- 2026-04 30 绍兴理工学院 学生考试违纪处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绍兴理工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考试是指学校组织的考试,以及经省、市教育考试机构批准由学校组织的教育考试。本细则适用于绍兴理工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第三条 对于考试违纪的学生视其违纪行为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和开除学籍处分。...
- 2026-04 13 绍兴理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为规范学位授予工作,保障学位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我校本科学生,可授予学士学位。(一)在规定修业年限内达到注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二)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较好地掌握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学术研究或者承担专业实践工作的初步能力。1.坚持学术诚信,学术道德良好。2.综合学业平均学分绩点不小于1....
- 2026-04 13 绍兴理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章 入学与注册第二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必须在报到日前向学校书面请假。假期不得超过2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