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
分院公告
分院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分院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1届学生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10-09  浏览:


 

各专业: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设计(论文)暂行办法》(绍学院元培〔2015162号),分院将组织做好2021届学生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通知如下:

1. 分院务必于202010月中旬前通过各种途径向全体2021届毕业生解读《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设计(论文)暂行办法》(见附件1),充分做好宣讲工作,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替代申报。

2. 替代毕业设计(论文)的科研作品类别、要求详见暂行办法。

3. 分院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只开展一次,时间为毕业当学年的第一学期初。

毕业当学年前创作的科研作品限在秋季学期期初申请,逾期不受理;

必须在202011中旬根据毕业设计(论文)归档材料一览表要求的相关材料次交教务处。

毕业设计(论文)归档材料一览表(部分)

序号

项目

系统归档

学院存档

分院存档

附件上传

界面填写

纸质

电子

纸质

电子

15

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申请表、成绩评定表、分院受理结果汇总表

 

 

16

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材料(科研作品、创作过程说明、证书等佐证材料)

 

 

 

17

科研作品替代结果公布文件

 

 

 

 

4. 确定同意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相关信息一同录入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成功替代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统一为科研作品替代,指导教师建议统一为分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负责人。

 

信息与电子工程分院

2020109

  1.绍学院元培〔2015〕162号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设计(论文)暂行办法.pdf

  2.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学生填写).doc

  3.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设计(论文)申请受理及成绩评定表(分院填写).doc 

  4.科研作品申请替代毕业论文(设计)及受理结果汇总表(分院填写).xls

 

 

 

版权所有:信息与机电工程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