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届学生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设计(论文)申请的通知
信息与机电工程分院2020届毕业学生: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设计(论文)暂行办法》(绍学院元培〔2015〕162号)、教务处2019年9月4日发布关于开展2020届学生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我分院学校将从2019年9月份开始进行本科生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申请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符合《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设计(论文)暂行办法》第二章规定之申报条件且符合毕业审核条件的学生。
二、受理时间: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分2次开展,分别为毕业当学年的每学期初(2019年9月底前和2020年3月底前)。本次学生申请时间为2019年9月20日至30日,学院审核应于2019年10月10日前完成,并将申请表汇总后报教务处。
三、受理程序:
1. 在规定时间内,由学生本人填写《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学生填写).doc》(见附件2),并附获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向所在分院提出申请。
2. 分院受理学生的申请后,将相关申请材料交分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通过审核的,由学院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
3. 教务处对学院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批后,将通过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学生进入相关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学生最终上交:1、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申请表;2、成绩评定表;3、分院受理结果汇总表;4、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材料(科研作品、创作过程说明、证书等佐证材料);5、科研作品替代结果公布文件(电子与纸质文档各一份)。
四、注意事项:
1. 分院应严格审核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的替代申请,包括申请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的科研作品是否与所学专业关系密切,学生是否在科研作品尤其是多人申请替代的科研作品中承担主要工作,学生用来替代的论文是否达到毕业论文(设计)的要求等。
2.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替代申请通过后,仍需完成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设计(论文)相关
附件1: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设计(论文)暂行办法.pdf
附件2: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doc
信息与机电工程分院毕业设计管理小组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