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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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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信息与机电工程分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者: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10-31  浏览:

各教研室、办公室:

为切实落实学校关于实验室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分院实验室管理水平,加强分院院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感,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确保教学、科研有序进行,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利益和学院财产安全,经分院院务会议讨论,决定成立分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分院实验室安全管理等相关制度,对分院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检查督促各实验室管理人员和上课教师落实安全制度及其他实验室安全日常管理相关事宜。具体名单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长:潘  

    员:宣仁旗,冯  方,徐志英,陈海燕,郦琳琳,李  

二、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1.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会议召集人。

2.每学期召开一次分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就实验室安全管理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总结上一阶段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特殊情况下组长有权决定召开临时会议。

3.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在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的情况下召开。

三、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完善、制定、审核分院各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制定应急处理措施、督导实验室管理员安全检查工作。

2.组织落实与贯彻执行国家、浙江省教育厅及我院的各项实验室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负责落实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3.组织分院实验室安全设施和实验环境的维护,确保实验室安全设施和环境条件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和规定。

4.组织分院实验室管理员员的各种安全知识技能的培训与考核。

5.组织分院老师签订责任书,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定期组织实验室安全管理督导检查。

6.负责分院实验室实验方法、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进行修改与更新及新安全防护设施、仪器投入使用前的安全性评价审核。

7.负责组织处理分院实验室安全应急事件,及时了解应急情况事态执行应急处理预案,将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将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8.负责分院实验室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特此通知。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

                                        信息与机电工程分院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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