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春季学期转专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1. 2024级普招全日制本科生(不包括中职单独考试类、专升本、艺术类)。非2024级学生一般不再转专业。
2.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转专业(类)
(1)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
(2)对别的专业有兴趣,并具备相应的学习能力;
(3)患某种疾病或者有生理缺陷,经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类)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类)学习;
(4)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学生本人原因,不转专业(类)无法继续学习;
依据第1、3、4款申请转专业(类)的学生,应提供获奖证书、研究成果等资质证明或者指定医院的医疗证材料。其中,依据第(3)、(4)款申请转专业(类)的,其入学当年高考总分一般不低于拟转入专业(类)当年招生录取最低分(根据学院当年分省专业计划确定)。
3.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转专业(类)
(1)入学未满1学期的;
(2)入学后第3学年及以上;
(3)已成功转专业一次;
(4)从外校转入我院学习;
(5)“专升本”、“三位一体”或其他以单招单考方式录取;
(6)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之间转专业;
(7)正在保留入学资格、休学、保留学籍;
(8)应予开除学籍或退学;
(9)教育部、省招生主管部门和学院在招生时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二、文件依据
依据《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绍学院元培〔2021〕63号)、《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转专业(类)管理办法》(绍学院元培〔2022〕57号)。
三、转专业计划数及测试方案
计划数及测试方案详见《2025级春季学期各专业转专业计划数及专业素质测试方案》(附件3)、《各分院转专业实施方案》(附件4)
四、具体工作安排
1.11月18日16:00之前,请满足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具体步骤如下:
(1)登陆学院教务管理系统;
(2)选择网上报名——转专业申请;
(3)填写表格中的相应数据,输入联系电话、选择申请转入学院、专业、填写申请理由等项目,并选择保存申请;
2.11月20日前,学生所在分院进行初审,将通过初审的学生名单(附件7)汇总后交教务处。教务处复核后公布具有转专业资格学生名单。
3.学生可根据学院公布的各专业试听开放课程相关信息试听拟转入专业课程。
4.教务处公布具有转专业资格学生信息之日起3天内,学生有一次修改转专业志愿的机会,填写《修改转专业志愿申请表》。
5.12月18日前,转入专业所在分院按测试办法完成测试,确定转专业考核通过学生名单,并将考核结果报教务处。
6. 教务处复核分院转专业测试考核结果并公示。
7. 教务处公示拟录取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教务处将拟录取转专业名单报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审议,审议后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发文。
8.学院发文前学生可以放弃转专业,须填写《放弃转专业申请表》交教务处,具体情形及认定如下:
(1)拟录取转专业名单公示期满截止前,学生放弃转专业,视为未成功转专业;
(2)拟录取转专业名单公示期满后至学院发文前,学生放弃转专业,视为成功转专业一次。
9.学院发文后,不允许学生放弃转专业。
10.教务处更新转专业学生学籍及相关信息。学生在下一学期初进入新专业学习。分院做好转专业学生档案等相关材料交接,已修课程学分转换认定及课程指导工作(若截止毕业当学期,仍有课程未修读,则不进入毕业资格审核环节)。

